注:
此次应急响应并未实施小型车限行措施!
任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要求,我市决定于11月3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4日0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2.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4.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5.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施工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错峰生产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按错峰生产要求执行停限产措施。
2.黄色及以上预警停产企业严格执行停产措施。
3.轮流停产企业实施轮流停产。
4.减(限)企业削减20%排放量。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错峰运输比例参照减排比例执行。
5.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6.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
7.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8.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9.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任丘市人民政府
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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