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任丘市渤海路北侧泰山道西侧
万丰嘉园
十五套涉案商铺第二次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年9月3日10时至9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物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河北省任丘市渤海路北侧泰山道西侧万丰嘉园十五套涉案商铺。标的物详情见下表:
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登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买,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
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冻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确保其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确认后,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备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标的物存在租赁。
3、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8月29日前与任丘市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年9月11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行号:。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解冻。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后果自负。
6、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7、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8、标的物过户办证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9、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由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年8月22日至8月23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六、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河北产权网、《河北青年报》。
联系人:丛先生
联系-、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8月14日
第一次拍卖公告点击图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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