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人都在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类交通、火灾等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当前,大气污染防治越来越严格,环保力度不断加大。鄚州庙会期间,烧高香、烧香山、烧香龙、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会造成诸多安全和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广大游客的人身安全,影响空气质量。为保护环境,防治大气污染,确保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鄚州庙会期间进香活动的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烧香山、烧高香、烧香龙等大规模进香活动,提倡单次、少量、节俭进香。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单炷直径超过1厘米、长度超过55厘米的粗大香支,塑料包装、竹枝香等不安全香支。鄚州、苟各庄、七间房等乡镇要严肃查处上述违禁行为,做到属地管理、守土有责。
二、要自觉维护庙会秩序,文明进香,有序上香,严禁非理智烧香,进香群众要自觉排队,每个燃香点间距最少要保持六米,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市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查处摆放和销售违禁香支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严禁一切运载违禁香支的行为,要严把卡口,禁止携带违禁香支进入庙会烧香区域。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对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公安、安监等部门将进行依法查处。
四、相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告精神,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劝阻、制止。对不服从管理、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任丘市人民政府
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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