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任丘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任命李京同志为任丘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会议现场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李京同志在人大常委会上做了供职发言,首先他对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表示今后将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努力工作,带领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推动任丘市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坚持忠诚履职,发挥司法保障作用;三是坚持严于律己,切实做到廉洁勤政;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建设过硬法院队伍;五是坚持恪守党纪,诚恳接受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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