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冀任告号
经任丘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号宗地占年四批次2号地平方米,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号;占年二批次2号地平方米,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50号;号宗地占年第四批次1号地中平方米,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两宗地只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号、号宗地转征前部分地类为耕地。出让宗地建设项目均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年本)》,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年本)》范围内。两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09月25日至年09月27日到任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09月25旦至年09月27旦到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09月27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09月2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09月30日10时30分在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
2、申请人必须在工作日内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年9月27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交易服务中心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3、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4、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5、经任丘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审决定本次拍卖出让实行“限房价、限地价”方式。最高土地出让限制价格由任丘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于拍卖会举办前现场研究确定。
6、商品住宅毛坯房销售均价最高不得超过元/m,由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后期监管。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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