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
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的公示
年6月6日至6月8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河北协调联络组办公室移交的群众举报案件(第六批、第七批)12件,共涉及我市11个县(市、区),分别是新华区1件(市政搅拌站异味污染问题);沧县1件(木炭烧制作坊烟尘污染问题);献县1件(废旧玻璃清洗作坊废水污染问题);肃宁1件(王永超塑料制品厂废气污染问题);南皮1件(多家电镀厂废气、废水污染问题);任丘2件(华北石油荣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噪音污染问题、洪鑫建材厂粉尘污染问题);沧县2件(无名垃圾厂露天焚烧污染问题、瑞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问题);东光1件(无名稀料厂异味污染问题);运河区1件(无名化工厂噪音污染问题);黄骅1件(沧岗铁路火车噪音污染问题)。
以上12件信访件已全部移交至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核查处理,并要求其7日内反馈查处情况,为确保问题高质量查处到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复查。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查处结果将按要求在近期予以公示。
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专班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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