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任丘发布通告〔〕39号,要求严禁改变控制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和现有地上物结构,禁止取土、抢种、强建等破坏土地现状的行为。
控制区域位于东风西路南侧
据了解,为实施城市规划,提升城市品位,任丘市决定对昆仑道东侧、东风路南侧区域内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并收回华北石油管理局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废弃的石油罐区
本次征地,涉及西环路办事处肖楼村、新华路办事处四街村和油田部分国有土地,共计用地面积约亩。
14日,位于东风西路南侧的树林已开始砍伐,预计本周完成。
控制范围:东至世纪商贸城和永丰排渠、南至北站路、西至昆仑道、北至东风路。
红色区块为控制区示意(图片来源:圆梦建家)
市政府相关部门已对所涉及的拟征地块和国有土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并对该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了录像存档。
位于控制区内的井站
对擅自改变控制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和现有地上物结构的,将不予补偿,并责令当事人回复原貌,所有损失由责任人自负,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树木已砍了一部分
另据消息,该地块与任丘万达广场项目有关,早在上个月,有消息称,万达广场拟来任丘,看来项目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小编真心希望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建成京南第一城。
(网络图片)
来源:任丘头条播报
延伸: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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