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医院。医院业务发展要求和科室建设需要,我院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逢进必考公开招聘原则。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1名,影像诊断专业13名,影像技术专业5名,药学专业5名,助产专业6名,麻醉专业2名,财会专业2名,检验专业1名,看守所医生3名,医疗器械维修相关专业2名。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执业资格证书,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各专业有具体年龄要求,特殊岗位有性别和工作经验要求。(具体专业、要求等情况详见招聘人员岗位、职数和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已通过执业医师考试但未发放证件的视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已注册的报考岗位需与其注册类别一致。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超过注册有效期未注册的视为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 (四)热爱医药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限河北省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尚未被处理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三)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年12月12日9:00开始,至12月21日17:00结束,报名期间周六、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在医院人事科(门诊楼4楼21号房间)。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进行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和本院储备生给予适当加分。 1、理论测试。满分分。主要测试与所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2、技能测试。满分分。理论测试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进入技能测试;如末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如招聘岗位不足1:2比例的,则符合入围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技能测试。 (三)录取方法 理论测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以50%和5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为考生两项测试的总成绩。总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依次进行录取。 (四)体检 所有被初步录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此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聘用的初选人员经体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并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资格,出现空缺时按分数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为此次招聘的合格人员。 五、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学籍档案、是否违法乱纪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查。 六、聘后管理 市医院对聘用人员实行自聘自用自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被聘用者与医院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医院正式职工标准执行。
下载报名表,请登录医院网站 联系人:栗先生党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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