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公安局
任丘市城管局
关于整治市区机动和非机动车辆
乱停乱放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综合整治市容市貌专项行动开展,提升城市品位,树立良好城市形象,着力打造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丘市公安局、任丘市城管局决定对市区范围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进行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市区停车需求,城市管理部门已在市区道路两侧符合停车条件的区域统一施划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消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停车障碍。
二、在市区各主次干道及道路两侧空地,所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车辆要做到停车入位,没有停车泊位的区域严禁停放车辆。停放车辆时,要严格按照停车泊位内的指示方向停放,严禁逆向停车,做到前后不露头尾、不占用相邻车位。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公安局和市城管局将全面整治市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员要识大体、顾大局,自觉规范停车,共建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对违反本通告要求,不听劝阻或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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