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原则通过,即将上报河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在上报审批前,现依法向社会公示,诚请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公示期自年01月12日起至年02月13日止。
公众可在公示内容页面底部直接提交意见,或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书面意见请送至商丘市城乡规划局修编室;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ghx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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